【参考】北京大兴区部分街道幼升小入学政策对照!速戳你满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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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兴区入学家长注意!大兴各街道对非京籍入学要求不同,您所在街道办有哪些要求?需要满足什么入学条件?京京整理了2020年部分街道要求,快一起来参考看看↓↓↓
提醒:因大兴区各街道办非京籍幼升小审核细则要求不同,建议大兴区非京籍家长提前了解街道办相关要求提前准备,以下为部分街道2020年非京籍幼升小审核要求,大家可以参考,最终请以入学当年街道办实际审核要求为准。
条件一:适龄儿童父或母在西红门镇域内有自购房屋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购房产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项:
①自购房屋且正式入住的,提供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以监护人房产比例100%的房产证为准,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②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一项:
①受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受雇企业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或与受雇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②自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父或母至少一方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保持一致且都在有效期内。
条件二: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京务工就业的,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该企业须为在西红门镇注册的开业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受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该企业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该企业须为在西红门镇注册的开业企业,要求在西红门镇连续参保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补缴无效)。如因疫情影响2020年1月1日以后未缴纳的酌情办理。
4、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父或母至少一方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保持一致且都在有效期内。
条件三: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该企业须为在西红门镇注册的开业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在西红门本镇(2017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连续的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期间补缴无效,须提供地税或国税开具的企业涉税信息告知书。如因疫情影响2020年1月1日以后未缴纳的酌情办理。
3、企业股东或合伙人要出示能够证明本人自2017年5月1日起连续系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工商注册证明,期间补办手续无效。因疫情影响的酌情办理。
4、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父或母至少一方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保持一致且都在有效期内。
条件四:适龄儿童父或母是现役军人(西红门镇域内服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士兵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服役情况证明)。
3、全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出示结婚证和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其它事项说明: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到大兴区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地址:兴丰北大街三段5号(仁和医院南侧向西80米黄村公园东门南面)。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精神,结合旧宫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旧宫镇辖区内居住的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旧宫镇域学校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
一、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
1、工作证明;
①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京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北京市社会劳动保障局开具2017年4月30日至今的缴纳社会保险清单(可社保大厅或社保网自行打印);首先本镇优先,其次大兴区优先。
②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2017年4月30日前在旧宫镇域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并提供2017年4月30日至今的缴纳税费清单;
③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17年4月30日前在旧宫镇域内注册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局备案的相关文件。
2、居住证明:
①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旧宫镇域内有自购房(注:以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房产比例100%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书为准;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 商业房、小产权房不在范围内)且正式入住,应提供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发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商品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或未实际居住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无违建、无违章经营证明。
②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旧宫镇域内租住房屋的(注: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且五年以上。办理房屋租赁证明所需手续有:村、居委会开具出租房屋为无违章建筑、无群租房、无违章经营证明;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地税部门开具的2015年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前缴纳税费票据;(完税证明必须一年一缴,补缴无效)
③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公房的房产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④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经适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3、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①户口薄需要提供户主页、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页和适龄儿童本人页。
②需提供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注: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证及判决书或配偶的死亡证明)。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③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样表至旧宫镇教委办领取)。
4、北京市居住证
①截至2020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连续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②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大兴区旧宫镇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③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以上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办理流程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准备“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旧宫教委办审核“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详见:致大兴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4、网上审核通过后按照划片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六月中旬,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根据市、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瀛海镇2020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审核登记工作方案。
一、审核要求
(一)登记范围
1.审核申请人资格范围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瀛海镇域内购房的;或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在瀛海镇域内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在镇域企业工作的。
2.入学服务区域
(1)南海家园一至七里、鹿海园五里(不含公租房)、瀛海家园一里二里、永旭家园、兴海园、玉璟园、三槐家园、紫宸院、一合相、兴悦家园、瀛海朗苑、瀛海府。
(2)鹿海园五里公租房、金茂悦、金茂逸墅、金茂府、金域东郡、海梓嘉园,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审核。
(二)安置顺序
1.审核申请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的非京籍适龄儿童;
2.审核申请人在入学服务区域范围内租住房屋的非京籍适龄儿童。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用工单位为职工办理的社保证及《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打印原件(连续36个月以上)。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纳税税票。
说明: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均在镇域内,且注册时间36个月以上,变更负责人的须36个月以上。
3.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纳税税票。审核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占股比例应大于30%)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注册地址、经营地址均在镇域内,且注册时间36个月以上,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的须36个月以上。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审核标准
在瀛海镇实际住所居住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为准)。加强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非70年产权的房屋不予登记;非夫妻关系的购房者,对一个房屋进行产权分割的,只按照主产权人进行登记,产权人各占一半的不予登记。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需在瀛海镇连续居住至今满36个月,并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最近连续36个月);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镇流管办出具的房产税票据原件(最近连续36个月)。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无房产证农民房的《租赁合同》无效。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公租房、军产房房产。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说明,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并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大兴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有需求家长可到瀛海镇教委办领取)。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
1.截至2020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瀛海镇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在瀛海镇实际住所居住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提醒:目前2021年招生暂未开始,各位家长可参考2020年政策参考了解(同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最终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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