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升小|近年各区小学分流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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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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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调剂分流方案

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制度,若因积分不足导致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家长可根据系统提示,最多选择其他5所学校作为备选志愿,并按照个人意愿进行排序,分别列为第二至第六志愿。

分流:按照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未能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会被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此外,家长还需对是否服从调剂进行明确选择:若服从调剂,区教育局将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一调配学位,

若不服从调剂,区教育局将不再为其进行学位调配

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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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录取&分流方案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依次录取。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再参与所报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调整:如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人分流到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

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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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调剂分流方案

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7日

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当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分流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补征集志愿:7月28日-7月29日

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29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

罗湖、龙岗和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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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调剂分流方案

录取:采取“类别+积分,后取积分”的录取方法。

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取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

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类别/积分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

龙岗区调剂分流方案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对于未能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学生,家长可咨询其他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返回原籍就读。

光明区调剂分流方案

录取:遵循“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公办学校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三志愿)进行录取。

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果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补充录取: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补充录取。

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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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调剂分流方案

一、非大学区

龙华区非大学区和大学区的志愿录取顺序不一样,但录取规则都是按照“先类别后积分”。

1.深户:若仅填报学区内一所公办学校作为志愿,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但未被所报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资格合格的学生,将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

2.非深户: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若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但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将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学生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三个志愿均无法录取,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若选择不服从调剂,则由家长自行选择就读学校。

3.提前志愿:“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如未被“提前志愿”录取的,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录取;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

二、大学区

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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