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租赁凭证没有取消!两本租赁凭证能累计加分吗?深圳10区租房加分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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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已公布的政策
深圳10区已经
可以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
前提是要符合居住信息申请的条件
不过要明确的是
租赁凭证还没有取消
租住商品房的家庭
(龙华和光明除外)
还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凭证的
如果符合居住加分条件
是可以按照时长累计加分的
有的区深户才有居住加分
有的深户非深户都可以居住加分
同时关于家长的疑问
同一学区两本租赁凭证可以累计时长吗?
部分区做出了明确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深户非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租房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的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计算截止时间为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
?租赁时间是否可连续计算加分?
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时间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如果有多个租赁凭证而且是连续的(有效期中断不超过一个月),在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可以填写最新租赁凭证在第一个,选择旧合同填在后面,备案日期按对应的合同备案日期填写。租房申请学位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
✅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积0.2分。
?深户非深户《租赁凭证》额外加分:
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同一学区两本租赁凭证,可以累计时长吗?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入学当年9月30日。
✅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学区内租房具体分为8类:
I: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
注:
(1)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为通过定向配租方式取得的公租房,按租住单位宿舍类房产积分。
J: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口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一起——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满5年以上——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5年以下满3年以上——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7分
O:租住单位宿舍满2年以上——9分
P:租住单位宿舍不满2年——7分
?租赁时间是否可连续计算加分?
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同一学区前后连续租赁时间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如果有多个租赁凭证而且是连续的(有效期中断不超过一周),在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可以填写最新租赁凭证在第一个,选择旧合同填在后面,备案日期按对应的合同备案日期填写。租房申请学位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
✅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特殊类住房封顶5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
?租赁时间是否可连续计算加分?
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多个租赁凭证,如果中断时间(前一个租赁凭证的截止日期和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日期)不超过90天,可以累计计算积分,申请人须提供租赁部门打印的前一套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书》。
✅深户非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按房屋租赁凭证的备案时间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加0.05分。计算截止日期: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
✅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 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
?在同一学区内置换商品房或租房搬家的,能使用旧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累积积分吗?
不能。只能使用新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积分。
坪山区
✅深户非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备案时间为准,居住时长每满1个月加 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计算截止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
?同一学区两本租赁凭证,可以累计时长吗?
提交多份《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如上一份的截止日期与下一份的发证日期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按照最早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
大鹏新区
✅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盐田区
✅深户非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计算时间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
光明区
✅深户非深户《租赁凭证》居住加分:
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累计积分,不封顶。
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4月30日。
以上就是深圳各区关于
租赁凭证的加分细则
如果还对自己的积分不明白的
可以通过【积分自测系统】查询
大家点点点就可以知道
自己的类别和积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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