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区小升初入学条件汇总,2021家长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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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过后,2021年的家长就要开始北京小升初了!今日,幼小君为家长整理了北京16区小升初入学条件汇总,供家长参考!

入学条件关乎孩子学籍、房产、四证、户籍等,提前熟悉入学条件,早做准备!

具体各区入学条件,还请以当年北京小升初入学官方政策为准。


东城小升初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东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也就是说要有东城学籍;

2、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具有房屋产权证,并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本市非东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的非东城区小学毕业生;

(2、3说的是跨区回东城小升初的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已在东城区完成小学的非京籍应届毕业生,也就是有东城学籍的非京籍孩子,直接参加初中入学;

PS:自2021年起,已在东城区就读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东城区升初中的,需进行四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东城入学。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东城区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参加非本市户籍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东城区务工就业证明、在东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东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入学材料审核申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联审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三、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海外归国人员以及其他各类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东城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温馨提示:自2021年起,已在东城区就读的非京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东城区升初中的,需进行四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东城入学。


西城小升初入学条件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办理回西城区初中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的本市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温馨提示:以上提到的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指有西城学籍的学生,包括非京籍学生。


但2021年非京籍有西城学籍学生需要在西城入初中的,还需审核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审核(一般为四证),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西城区入学。

因此,有关家长需尽早准备相关材料,便于到时审核。

海淀小升初入学条件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4、视同京籍待遇的: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户籍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

温馨提示:提到的具有海淀区学籍的,包括非京籍学生。往年非京籍学生在大派位志愿填报时与京籍学生稍有区别,以当年政策说明为准即可。

海淀小升初时还可办理跨片,回户口或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小升初,办理完跨片主要影响登记入学可填报学校。

朝阳小升初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可进入朝阳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初中入学条件: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2.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初中入学条件: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外省市学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采集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其中: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的务工就业证明须至少一方是在我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除外)、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除外)等相关材料信息,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信息导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三、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五、对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按相关规定,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其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温馨提示:2021届朝阳区小升初的家长或非京籍回朝阳区小升初的家长需尽早准备相关材料,便于到时审核顺利通过。


丰台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丰台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非丰台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4、具有丰台学籍的非京籍学生想在丰台读初中,仍需要审核社保等相关材料;

5、没有丰台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就读。


温馨提示

具有丰台学籍的非京籍学生想在丰台读初中,仍需要审核社保等相关材料:

自2021年起,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12个月以上(即2021年应提供从2020年4月至2021年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有关家长需提前准备审核的相关材料,以便孩子顺利完成入学工作。


石景山小升初入学条件


要在石景山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石景山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具有石景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学籍不在石景山区,实际居住地在石景山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4.具有石景山区学籍且通过小学审核升学资格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


温馨提示


另外,石景山区规定,2021年,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区入小学,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石景山区连续实际居住、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5月1日)。

通州小升初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对口划片分配入学,且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入初中。

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有通州学籍的非京籍学生,在城区、永顺镇、梨园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其他乡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的,到通州区初中联系就读。

注意:2021年起,小学毕业生需要通过“四证”审核,继续在京就读。

2、非京籍没有通州学籍的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参加初中入学。

3、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如下:

  •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 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 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 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 持有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结婚证;

  • 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 持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身份证明》;

  • 持有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三、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四、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昌平小升初入学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昌平户籍学生。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继续推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区域内派位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2、按本市户籍对待学生。区统战部认定的台胞子女和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昌平区居住并工作,需要在昌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申请《在京就读证明》。填报完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系统”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务工就业证明、昌平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民办学校)》;申请公办学校就读的,通过审核后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区联合复审小组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公办学校)》。

提醒:自2021年起,对非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入学资格进行区级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回原籍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4、依法依规保障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保障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5、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区级)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昌平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昌平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房山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房山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凭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按京籍对待学生:父母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工作居住确认单)、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者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就读初中。


温馨提示

2021年,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2021年规定的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房山区连续工作或居住满12个月及以上。


顺义小升初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入学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具有顺义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持有顺义区房产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下列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件的随军子女。

2.凡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

特别提醒:2021年初中入学,在顺义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非本市户籍证明证件,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初中入学,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在顺义区初中入学。

3.凡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要在顺义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证明证件),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持在京就读证明,可在顺义区初中入学。


大兴小升初入学条件


一、大兴区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兴区户籍学生;

2、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其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小升初。属于镇属入学范围的由各镇负责解决;属于直属地区范围的,区教委根据各校可提供学位情况和本人相关条件情况。


二、大兴开发区

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开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在开发区实际居住,申请回开发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购房或租住公租房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开发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怀柔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怀柔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或随其父母迁入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

2、在怀柔区各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符合入学条件的也可在本区就读,城区确有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按住房片区以登记入学方式到城区中学就读。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在怀柔区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以下统称“四证”)。

4、按京籍对待学生


密云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密云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统一分配入学。

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按规定服务片区就近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因素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保证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二、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三、非本市户籍申请入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四、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密云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延庆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延庆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延庆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自动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在延庆区居住证明(证件),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持结婚证、全家户口簿;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在延庆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延庆区工作或居住,拟在延庆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生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升入初中。

(2)在延庆区完成小学学业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延庆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延庆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延庆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区教委将录入入学信息,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五)其他特殊情况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延庆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延庆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平谷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平谷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小学毕业生。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 应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基本信息登记,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证明证件,于5月11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和居住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电话预约初审。初审合格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时间汇总名单报送联审小组;联审合格后,家长自行打印信息采集表,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郑重提醒:2021年起,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要在平谷区升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 须审核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证明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确定的初中校就读。

(四)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平谷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平谷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门头沟小升初入学条件


想在门头沟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且在门头沟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已经办理回门头沟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本市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按京籍对待学生: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能够提供父(或母)为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自行联系学校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向区教委申请协调解决。

4、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门头沟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门头沟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小提醒:

2021年起,非本市户籍学生小学升初中的,需提供“入学证明”。2021年起,审核申请人需提供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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