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起实行多校划片!2021北京平谷区义务教育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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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平谷区发布了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跟着一起往下看吧~

文件重点请看


划重点


1、农村、城关地区适龄儿童需持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本文篇幅过长,整理目录如下:

1.2021年平谷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2.2021年平谷区外区户籍无房入学审核细则

3.2021年平谷区京籍儿童入学审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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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义务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对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级为主,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区委教工委、区教委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工委书记、教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两委班子成员和教育考试中心主任担任,基教一科科长、基教二科科长及考试中心相关人员任成员。

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妥善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期间各种突发事件。


四、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1)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经监护人签字)、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由区教委统一划定各校服务片,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协调入学。


2.初中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小学毕业生,须按照区教委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登记入学。


(1)农村地区。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依据“初中入学登记表”信息升入对口初中校。


农村地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于户籍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到户籍或居住地初中校登记入学的,需将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审核后交到所在学区,学区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相关材料交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户籍或居住地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采取就近登记入学方式,按照统一划定的服务片,依据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由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组织实施。


(3)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5月10—16日完成申请、审核、登记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家长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电话联系学籍所在小学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学校在初中入学系统上提交转出申请,家长电话联系考试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电话联系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招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四)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

公办寄宿制学校招生,按区教委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要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六)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七)区级以上引进入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区教委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2022年起,进一步推进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农村地区(居民小区除外)实行原有单校划片入学。城关地区和农村地区各居民小区,现有学校和小区,对房产、户口符合条件且一致的居民子女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实施多校划片;2022年1月1日起,在现有小区新购买房屋者,均实行多校划片。新建学校(农村地区除外)和小区除已明确规划为配套学校外,均实行多校划片。


(二)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三)要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校额到校等政策。要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等。


(四)严肃入学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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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区户籍无房入学审核细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审核住房情况、全家户口簿、夫妻一方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在平谷区实际居住证明等证明证件材料。


二、审核程序


(一)审核申请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于5月10日至21日电话(69985512)联系区教育考试中心预约审核申请。


(二)联合审核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对审核申请人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具体职责如下:


1.全家户口簿由区教委审核。

2.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审核。

3.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

4.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审核。

5.房屋出租人完税证明由区税务局审核。


(三)反馈结果

联合审核结束后,区教委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


三、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外区户籍。

2.适龄儿童符合当年入学年龄(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3.审核申请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结婚证等相关证明证件。


(二)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情况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三)在平谷区务工就业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平谷区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平谷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且在平谷区正常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名称须与就业单位名称一致。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应不晚于2018年5月1日,经营地址为平谷区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在平谷区单独承租房屋3年以上。审核申请人需提供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完税证明、房屋出租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应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审核申请人需提供登记备案编号。


3.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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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非户籍材料审核细则

平谷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障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政府主管区长为牵头领导,区教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区信访办以及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区联合审核工作小组,由区教委牵头,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二、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供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三、审核程序


(一)初审

审核申请人于2021年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向居住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电话预约初审。初审合格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向其他联审部门网上推送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初审不合格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劝其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二)联合审核

区教委统筹审核工作。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于2021年5月10日—5月31日通过入学服务平台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联合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2.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由区公安分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反馈审核结果

联合审核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申请人收到查看审核结果的短信提示后,须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 //yjrx.bjedu.cn/)查看审核结果。


四、审核标准


(一)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当年1月至3月在平谷区缴纳社保证明,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取得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


(二)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当年5月31日以前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平谷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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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本市户籍儿童入学审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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