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非京籍顺义区幼升小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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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非京籍顺义区幼升小审核标准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
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
同步注册学籍
优先招收符合顺义区入学条件的
适龄儿童入学
Synchronization
非京籍的适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在顺义区工作或居住
DATA提供相关材料
需要在顺义接受义务教育的
参加注册信息后申请人须持
本人务工就业证明
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全家户口簿
北京市居住证
(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
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
EXAMINE
材料审核标准STANDARD
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
应提供加盖北京市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均应提供加盖北京市(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均应提供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且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若因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造成社保延迟交费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要求,做好义教入学资格审核中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政策衔接。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
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19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
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19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
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19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自有住房的
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无效),须提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房屋所有权占比不低于50%(政府共有产权房除外),购房入住时间须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租住房屋的
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1) 租住单位公房的
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住所应适宜居住
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全家户口本审核标准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1.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的关系。
2.如果儿童超龄
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见附件),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
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1.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2.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3. 如提供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要求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制发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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