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了!2023杭州各区小一招生政策汇总!

2023年钱塘区小学招生政策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5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

1.本区户籍儿童;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区的儿童;

(2)驻本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本区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

(6)其他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上述儿童入学应同时满足: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我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民办小学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和补招。民转公学校杭州养正学校和杭州启成学校招生范围、报名及录取等与2022年相同,保持不变。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报名,具体可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


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含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转公学校,下同)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小学的需在报名开始前符合就读条件,且限报1所。选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是否符合本区小学就读条件由区教育局审核确定。以上报名具体操作指南另发。


(二)现场核验。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随同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对应的学区小学或报名点小学进行现场核验;小学只接收已进行网上登记报名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核验时,家长须提供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


1.江东片因建设发展需要被拆迁过渡家庭的户籍儿童入学,向江东片过渡地所在学区小学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街道办事处拆迁证明、过渡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相关政策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港澳台侨外、军人子女、人才子女等)与杭州市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户籍地(无户籍地则为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学区小学进行现场核验;本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小学进行现场核验。在现场核验时,均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向对应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时,儿童本人应已取得居住证。若儿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在现场核验时,登记居住证预计取得时间(最迟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在儿童取得居住证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录取办法


(一)民办小学录取

1.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


2.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区纳入补招。除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均可在补招报名的民办小学中选报1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3.民办小学举办者和在民办小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工子女选报本校,未被派位录取的,该民办小学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小学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上述追加计划录取由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小学录取


公办小学录取分五批次进行,其中户籍生录取在第一批与第二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在第三批、第四批与第五批。


1.户籍儿童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7月3日—7月7日,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由公办小学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对于学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小学,可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名该公办小学的户籍儿童。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小学学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7月9日—7月11日,公办小学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第三批

对象:持有有效居住证且适用积分排序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7月12日—7月21日,各报名点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并依据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①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②父母未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志愿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①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②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③社会保险积分高;

④基础积分高。

录取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自动放弃在本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2)第四批

对象:部分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7月12日—7月21日,各报名点学校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适龄儿童父母有区内房产

A.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户籍为区内户籍;

B.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C.适龄儿童未持有效居住证但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D.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不含A、B类)。

②适龄儿童于6月11日(含)之前取得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无区内房产

A.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户籍为区内户籍;

B.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C.适龄儿童未持有效居住证但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D.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不含A、B类)。

持有效居住证入学的随迁子女,根据本区公安机关发证时间依次录取。仅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入学的随迁子女,根据签发时间依次录取。


(3)第五批

对象:6月12日—8月31日期间取得有效居住证,以及其余符合本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7月22日—8月31日,此批学生将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五、其他


(一)保障本区户籍适龄特殊学生入学。本区户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本区户籍聋哑儿童向杭州文汇学校(聋人学校)报名;本区户籍轻度残疾儿童可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智障儿童)凭户口本、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于7月1日—2日到区培智学校教学点(下沙街道七格路465号禾和医院4楼)报名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学校就读的户籍残疾儿童,由学区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


(二)落实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对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优待对象,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落实教育优待。


(三)优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责任制,实施专窗专人服务,跟踪督办,保障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A、B、C类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会同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其他人才子女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人才专窗设在区行政服务办事中心(下沙专窗信息:金沙大道600号东一楼B03服务窗口,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89898233;江东专窗信息:江东大道3899号三楼C04服务窗口,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2981907)。


(四)试行职住分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工作在本区,实际居住在区外的人员,其子女在入学报名时,在随迁子女同类别中排序靠后。对于居住在下沙片、工作在江东片的随迁人员,鼓励其子女在入学时选择父母工作地就近学校报名。


(五)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家长须持家庭户口簿、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学生病历资料等相关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可延缓入学,联系电话:86871717。


(六)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以下规定:在符合“住、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前提下,当适龄户籍儿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公办小学6学年内(九年一贯制学校9学年内)同一套住宅只安排一户家庭的适龄户籍儿童入学。即实施学校每年对当年入学使用过的住宅房地址进行登记备案,录入数据库。录入数据库的住宅房在规定年限内不再作为同一学校对口入学的依据。在规定年限内,对于同一套住宅房产生其他家庭落户学生公办学校需求,则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排在同类别儿童之后,未被该公办学校录取的,则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本区户籍儿童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居住情况以持有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和登记的居住地址为依据。


(八)对于选报民办小学及补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儿童,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


(九)探索试行“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大力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努力解决同一家庭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难题。对于一年级入学,在有条件的小学(不包含有户籍生分流的小学)实施“长幼随学”服务,原则上实行“幼随长”入学。在符合户籍等相关入学基本条件和申请小学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办小学入学;因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导致无法享受“幼随长”服务的,经监护人申请,区教育局可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将兄弟姐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小学同校入读。有需求的适龄儿童父母须在7月1日—2日将相关材料(父母双方签字确认的申请书、家庭户籍本或其他关系证明)报现场核验学校,由学校汇总报区教育局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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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钱塘区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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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钱塘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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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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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2023小学一年级报名指南


2023年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服务指南发布啦!大家最关心的入学对象、报名流程等统统都有,有适龄儿童需入学的家长们请速速关注!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


1.上城区户籍儿童。

2.持有上城区范围内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在上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区的儿童。

(2)驻地在本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

2023年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入学的上述儿童还应同时满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小学一年级入学具体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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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9日—6月11日(每日9:00—21:00),符合在上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报名。(具体请点击:2023年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报名时,适龄儿童只能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含民转公学校,下同)选报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的应在报名开始前符合就读条件,且限报一所。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登记信息和报名结果不能更改。


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


(一)核验时间

完成公办小学网上报名且符合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于7月1日—2日进行第一批现场信息核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且符合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于7月8日进行第二批现场信息核验。

现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按照学校错峰报名安排的时间到校完成现场信息核验,避免拥挤。

(二)所需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且符合2023年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信息核验时,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城区户籍儿童: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籍、拆迁过渡家庭儿童等特殊情况,还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适龄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并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和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月19日—20日(每日9:00-21:00),非当地户籍儿童家长可登录入学管理系统查询相关部门反馈的证明信息,无异议的,报名时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三)核验地点

1.上城区户籍及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请到对应的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2.符合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且已持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原则上请到实际居住地(以公安等部门反馈的居住地址为依据,下同)所在的信息核验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也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到杭州天成教育集团浜河校区(地址:桥头弄100号,联系电话:56979475)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3.预计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持上城区范围内有效居住证且符合上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随迁子女等情况,如要求在上城区申请入学,请到杭州天成教育集团浜河校区(地址:桥头弄100号,联系电话:56979475)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现场信息核验学校及相关具体情况可登录浙里办,搜索“入学早知道”查询,或详见各学校6月下旬张贴的招生公告。(具体请点击:2023年上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育服务区信息快速查询)


温馨提示


(一)“小学入学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9日—6月11日(每日9:00—21:00)。在系统开放的任意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即可,完成操作的具体时间不影响招生录取顺序和入学结果。通常系统开放第一天(6月9日)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适当错峰。

电脑端操作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火狐、谷歌等浏览器。期间如出现无法正常登录系统等情况,请检查网络连接是否正常、电脑浏览器版本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仍有问题可拨打电话89583602咨询。

建议家长适当留出处置时间,切勿于6月11日晚上临近系统关闭时操作,避免因突遇电脑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影响入学。

(二)符合我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并不意味着能被信息核验学校录取。当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会按序录取;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三)上城区“入学一码通”服务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区教育局迭代升级“入学一码通”,进一步简化新生入学程序,实现户籍儿童“入学0跑”。今年45所学校提供“入学一码通”服务。

“一码通”操作流程:学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住户一致,已完成市入学管理系统信息登记,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庭,可自主选择“入学一码通”服务。家长可于6月24日-26日(每日9:00—17:00)期间扫描各校公布的二维码如实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授权信息审核。通过学校审核的,7月1日-7月2日无需再前往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一码通”实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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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学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庭也可在6月24日-26日(每日9:00—17:00)扫码登录“入学一码通”,在线递交“长幼随学”申请,便于学校实时统计数据和了解多孩家庭需求。具体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你问我答


问:报名民办小学(含民转公学校,下同)前,监护人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监护人应了解拟报民办小学的办学情况,如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招生规模、住宿条件等信息,还应充分了解拟报民办小学毕业生升学政策,根据孩子和家庭情况,慎重考虑,理性选择。有初中部的学校,监护人还应特别留意六年级时是否要求校内直升。


问: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城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在上城区范围内招生,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继续在上城区范围内补招一次;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杭州娃哈哈双语学校)应先在上城区范围内招生,所在区范围内招不满的,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范围内或学校所在区补招一次。


问:民办小学补招网上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包括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儿童和已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


问:选择报名及补招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若未被录取的,如何进入公办小学招生程序?

答:自动进入上城区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录取。


问:网上报名了上城区的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录取,可以去另一个区、县(市)就读公办小学吗?

答:不可以。报名民办小学,经上城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若电脑派位未录取,只能在上城区公办小学分配入学,其他区、县(市)公办学校不能录取。跨区补报民办小学未派位录取的自动回到上城区入学。


问:选报同一民办小学的双(多)胞胎子女家庭,如何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

答:双(多)胞胎子女均需正常网上报名(不能只报其中一个孩子),选报同一所民办小学的,监护人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网上报名阶段为6月9日9:00—16:00,补招生报名阶段为7月4日9:00—16:00,家长凭户口簿、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向上城区教育局(庆春东路1号)311室提出书面申请。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问:民办小学网上报名、补招报名的资格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答:6月26日(9:00—16:00),完成民办小学报名的儿童家长可登录入学管理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因不符合上城区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审核,但符合其他区入学条件的,家长可在系统中重新调整报名。已审核通过的,报名有效,报名结果不得更改。

7月5日(12:00—16:00),完成补招报名的儿童家长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行补招报名结果查询。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关注,如有异议,请向相应区教育局咨询。


问:民办小学网上报名、补招报名学生名单如何查询?

答:由民办小学所在的区教育局公布,家长可通过【浙里办 APP—入学早知道—中小学报名】查询。6月27日,公布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学生名单;7月5日,公布民办小学补招报名学生名单。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关注,如有异议,请咨询区教育局。


问: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7月3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7月6日,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补招录取结果,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入学早知道—中小学报名】查询。公办小学录取结果由学校公布。


问:网上报名及补招报名民办小学被录取后能否放弃?

:不能。是否报名民办小学由儿童父母自主决定,父母在给孩子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家庭自身情况和学校办学情况等各种因素,慎重决定是否为孩子报读民办小学,一旦被所报民办小学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小学不能录取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


问:网上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更改?

答:在6月9日—11日(每日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内,家长可以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完成报名,也可以进行更改操作(含修改信息、报名结果)。6月11日21: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进行信息登记、报名和任何更改操作。

7月4日(9:00—21:00),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补招报名时间内,补招报名儿童家长可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行补招报名,也可对补招报名结果进行更改。7月4日21:00,补招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进行更改操作。


问:非当地户籍儿童家长在信息核对阶段,对公安、住保房管等部门核查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房产、人才证明等信息有异议的怎么办?复核申请递交后,经公安、住保房管等部门复核反馈的信息如何查询?

答:6月19日—20日(每日9:00—21:00),家长可登录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如对相关部门反馈的信息有异议,可在系统中直接递交复核申请。家长递交复核申请后,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现场信息核验时反馈。


问:登记的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会不会影响入学?

答:会。与入学相关的信息和材料将由公安、住保、房管、人才服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家长务必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发现虚假材料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相关招生咨询电话



上城区教育局:87802200、89500285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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