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朝阳、房山、延庆、密云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
北京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据北京市卫健委消息,4月29日0时至24时,无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病例4例;无新增报告本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4月29日下午,北京市宣布自4月30日零时起,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最新!朝阳区、房山区、延庆区、密云区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新鲜出炉!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即将启动,各区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也在陆续发布,昨天看了东城区(点击回顾→东城2020年小升初入学政策正式出炉,其他区也快了),今天一起来看这四个区的入学政策!
朝阳区
朝阳区今天公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朝阳区表示,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统筹分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幼升小:本市户籍就近登记入学
朝阳区明确,具有朝阳区户籍或者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可在朝阳区入学。
凡符合在朝阳区登记入学的,须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其中,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对应的服务学校为一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超出学位数的适龄儿童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对应的服务学校为多所的,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后,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租住房屋且符合在朝阳区入学条件的,也是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小升初:相对就近划分片区
朝阳区根据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及其所在学校及学区服务片情况、初中学校的规模、分布以及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初中校中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一般公办初中校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对口接收本校小学部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各初中校对口接收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归属本校招生服务片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以学籍所在地划分的学区服务片内各独立小学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公办寄宿生电脑派位
公办寄宿招生按照市教委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六年一学位延续
朝阳区明确,2017年起,朝阳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向上滑动阅览
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朝阳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1)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朝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凭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入学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可进入朝阳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且符合按朝阳区户籍对待或按本市外区户籍对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朝阳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2)初中入学条件: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2.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工作或者居住,且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2)初中入学条件: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外省市学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采集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其中: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的务工就业证明须至少一方是在我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除外)、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除外)等相关材料信息,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信息导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三)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五)对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按相关规定,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其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入学规则
1.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从2017年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原则上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明确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情况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情况进行入学登记。
3.实行入学资格联动审核机制,区教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确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等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4.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统筹分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每位符合在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入学方式
1.2020年我区小学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近登记入学
凡符合在我区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须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服务学校为一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超出学位数的适龄儿童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服务学校为多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租住房屋(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及出租房屋发票等材料)且符合在朝阳区入学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到公办寄宿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寄宿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及公办寄宿学校报名意向的填报。
公办寄宿招生按照市教委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3)适龄儿童到民办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及民办学校报名意向的填报。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区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4)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程度,为其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或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接收本校服务片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确保其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申请在我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采集信息后,经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按信息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联审通过后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2020年我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1)就近分配学生的入学
根据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及其所在学校及学区服务片情况、初中学校的规模、分布以及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
①自愿申请全区范围内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初中校中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②自愿申请一般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一般公办初中校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③单校划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对口接收本校小学部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各初中校对口接收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归属本校招生服务片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④多校划片入学
以学籍所在地划分的学区服务片内各独立小学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2)学生到公办寄宿学校的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寄宿学校自愿申请一所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公办寄宿招生按照市教委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3)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自愿申请一所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4)残疾学生的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且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其残疾程度,优先安排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其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
(5)非本市户籍且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
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我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我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申请到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经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按信息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联审通过后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我区就近分配入学方式入学。
房山区
今天,房山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凡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房山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电脑派位方案向社会公示,电脑派位人员有家长代表和纪检部门参加,电脑派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向上滑动阅览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⒈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⒉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⒊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凭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区教委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电脑派位方案向社会公示,电脑派位人员有家长代表和纪检部门参加,电脑派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⒈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房山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2020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和2021年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内容》(房政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审机制。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工作居住确认单)、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按照市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13个重点问题提示
1.受疫情的影响,房山区在入学安排上有哪些调整?
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需现场提交材料的,将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不断优化入学工作方案。
考虑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时间比去年延长了2天,小学入学材料审核时间比去年延长了7天。
2020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证明证件材料不再到乡镇(街道)教委现场审核,采取线上审核方式。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进行线上审核?
各位非京籍家长不要着急,线上审核步骤很简单!
在5月6日-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点击“房山区”→点击“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注册过程中监护人会通过短信收到账号及验证码)→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完成采集,提交到“待审核”状态→等待属地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注意查收。
请关注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发布的《审核实施细则》,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居住地乡镇(街道)教委。
各位家长不用担心,近期还将推出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审核的操作指南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实施细则有没有变化?
2020年无变化,2021年有调整!
《2020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和2021年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内容》已经发布,其中明确:
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需在房山区连续工作或居住满3个月及以上。
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在2021年规定的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房山区连续工作或居住满12个月及以上。
4.京籍儿童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在5月6日-5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点击“房山区”→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注册”进入后,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台与公安部等部门进行信息自动验证→信息采集完成后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妥善保管)。
5.适龄儿童如何界定,不足龄的儿童能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吗?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均须在报名前进行信息采集,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参加信息采集。
6.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缓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在新学年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范围内学校提出申请并登记,学校核实后报区教委审批。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7. 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相关政策,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完成信息采集后,根据残疾程度,到服务片区小学办理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手续或到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8.去学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按照房山区统一的时间安排,6月13日至21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届时,家长需准备好信息采集表、户口簿、房产证以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到服务范围内小学进行入学审核。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学校张贴或发布的信息。
9.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可在租住地入学吗,条件是什么?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10.“空挂户”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不可以。入学意见明确要求,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11.什么是公租房,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京建法[2013]19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外地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现行的流动人口相关规定管理。
12.什么是共有产权房,法定监护人购买共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房入学政策一致。
13.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工作居住确认单)、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房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时间表
延庆区
延庆区日前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今年延庆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地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延庆区教委指出,凡入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0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的证明。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向上滑动阅览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1)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用购房原始发票)和信息采集表,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审核确认。
(2)延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向区教委提出申请,由区教委统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推迟入学。
(3)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延庆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延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延庆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籍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自动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在本区居住证明(证件),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3.入学资格核查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地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持结婚证、全家户口簿;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小学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区小学就读。
(1)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再次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确认提交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持信息采集表、上述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及在京就读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初中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生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升入初中。
(2)在本区完成小学学业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区教委将录入入学信息,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五)其他特殊情况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咨询及监督电话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102029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101579
监督电话:69102378
延庆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工作时间表
密云区
密云区教委昨日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密云区将坚持免试、就近,统筹协调,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密云教委表示,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学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向上滑动阅览
入学条件及方式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密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密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0 个回复